本報訊(記者 張潔)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日前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聊城市有鳳凰集烈士墓等10處烈士陵園、革命舊址入選山東省第二批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名錄,有417件藏品入選第二批可移動革命文物名錄。
為增強保護意識,落實保護責任,不斷提升革命文物保護管理運用水平,根據(jù)相關(guān)文件要求,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關(guān)文博單位開展了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及國有館藏可移動革命文物申報、篩選核定,并征求省委宣傳部、省委黨史研究院等部門意見,形成山東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山東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包括不可移動革命文物143處,可移動革命文物16200件(套)。
其中,收藏于聊城中國運河文化博物館的“1928年高唐農(nóng)民反鹽巡自衛(wèi)運動中使用的鐵槍頭”,收藏于孔繁森同志紀念館的“1993年孔繁森任阿里地委書記時的筆記本”,收藏于茌平區(qū)文物保護中心的“1947年參軍紀念匾”等19件文物為一級文物。收藏于孔繁森同志紀念館的“1993年西藏軍區(qū)總醫(yī)院伙食費收據(jù)”“1981年第一次援藏工作期滿回到聊城擔任莘縣縣委副書記的孔繁森的照片(資料)”“1988年姜春云、張全景、李春亭與二次進藏的孔繁森話別的照片(資料)”等9件文物為三級文物。
2023-04-18 09: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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